如何进行附带民事诉讼
更新时间:2012-12-18 17: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附带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
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
民事诉讼。如果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
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附带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为解决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那么,被害人如何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呢?
首先,被害人要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能力的,由其继承人或者监护人提起。提起的时间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在公安侦查、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或者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提起。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前,因缺少事实依据和受理机关,不能提起,在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审判结束后,公诉活动已经完毕,也不能提起。需要提起的应依法单独进行民事诉讼。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的视为放弃诉权。
其次,当事人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除司法机关获取的证实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据,以便司法机关审查裁判,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如:伤害案件中的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票据,误工证明、继续治疗费证明;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的经济损失证明等。
第三,被害人等民事原告人,可以委托律师、近亲属等通晓法律法规的人担任其
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收集、调取证据或者代为参加诉讼。在法院进行调解、开庭审理时,要按时参加诉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者按撤诉处理。
第四,因犯罪行为而使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被害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后,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者申诉。张贵才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