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触犯刑法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13-04-08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秀刑初字第29号公诉机关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某某,男,1953年5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7月27日被逮捕...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1)秀刑初字第29号

  公诉机关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某某,男,1953年5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7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莆田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郑国钦,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莆秀检公刑诉[20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11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12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梨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某某及其辩护人郑国钦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3月10日晚,被告人胡某某与同案犯陈某某、许某某(已判刑)无故追逐并殴打被害人占寿远至轻伤;同月份,与同案犯陈某某三次窜到“xx美容美发店”收取“保护费”遭拒后,砸毁该店内的物品后离开。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事实,向本院提供了相关证据证实,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胡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否认。

  辩护人认为: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某某在“xx美容美发店”内寻衅滋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成立;2、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胡某某均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3、被告人胡某某无前科劣迹,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01年3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胡某某与同案犯陈某某(已判刑)在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文章美容美发店”洗头时,同案犯陈某某与店内的被害人占寿远(又名占寿勇、詹寿远)发生纠纷,即用手机击打其前额一下。占被打后离开该店并扬言报复。随后,同案犯陈某某纠集被告人胡某某、同案犯许某某(已判刑),驾驶摩托车一起追逐被害人占寿远至该镇坝津村东津自然村,同案犯陈某某用木棍、砖头,被告人胡某某、同案犯许某某用拳头分别对其进行殴打至轻伤。

  2001年3月份,同案犯陈某某带领被告人胡某某先后三次窜到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xx美容美发店”,责令经营者魏秀花、魏秋金交纳保护费。在遭到拒绝后,二人对该店内的物品进行乱砸、乱扔。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害人占寿远的陈述及对同案犯陈某某、许某某的《辨认笔录》。证明其于2001年3月10日晚无故被同案犯陈某某、许某某等三人殴打的事实。

  2、被害人魏秀花、魏秋金的陈述。证明同案犯陈某某伙同他人多次逼其交纳保护费未果后对其经的店铺进行乱砸乱扔的事实。

  3、同案犯陈某某的供述及对被告人胡某某的《辨认笔录》。证明其与被告人胡某某、同案犯许某某无故殴打被害人占寿远;其与被告人胡某某在逼被害人魏秀花、魏秋金交纳保护费未果后对两魏经营的店铺进行乱砸乱扔的事实。

  4、同案犯许某某的供述及对被告人胡某某的《辨认笔录》。证明其与被告人胡某某、同案犯陈某某无故殴打被害人占寿远的事实。

  5、被告人胡某某的供述,对同案犯陈某某、许某某的《辨认笔录》及对作案现场的《指认笔录》。证明其与两同案犯无故殴打被害人占寿远;与同案犯陈某某对“xx美容美发店”收取保护费未果后对该店铺进行乱砸乱扔的事实。

  6、《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胡某某于2010年7月27日被抓获的事实。

  7、原莆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01)莆刑初字第242号《刑事判决书》。证明同案犯陈某某、许某某因本案被判刑的事实。

  8、《詹寿远的损伤程度鉴定》。证明被害人占寿远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的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成立。被告人胡某某在侦查阶段供述其与同案犯陈某某、许某某无故殴打被害人占寿远,并与同案犯陈某某在对“xx美容美发店”收取保护费未果后砸毁该店物品,该供述与两同案犯的供述一致,且有被害人的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故其辩解意见及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的意见予以采纳。由于被告人胡某某在庭审过程中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没有悔罪表现,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不予宣告缓刑。辩护人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的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7月27日起至2011年7月26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李国洪

  人民陪审员   林德成

  人民陪审员   黄超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林淑晔

  附:所引用相关法律依据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074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恶意损坏他人财物触犯什么法
恶意损坏他人财产属于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蓄意损害他人财物触犯法律吗
如数额达到法定的犯罪标准,构成犯罪
损坏他人财务算是触犯了刑法吗
不是故意的不构成犯罪。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刑事方面如果估价是7000元损失,那么张某行为已经达到犯罪标准。民事方面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维修费。
游戏装备被骗可以立案吗?
如果在网络被骗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超过3000元以上的就立案侦查。立案后,公安局可以采取侦查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冻结银行存款,扣押赃款赃
战斗后的行政拘留记录可以消除吗?
是否有案底和记录要看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会有案底和记录,不会自动消除,行政拘留没有案底
在抖音平台上被骗了2980元怎么回来?
您好,遇到网络诈骗能否追回损失要看案件进展,及时报警,尽量配合警方破案。
达州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
宜春询问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费有明文规定,可查询当地律师费收费标准一般来说根据标的额按比例计算。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
我在上海交了社保十五年转回原籍江苏省退休能拿多少工资呢
上海退休工资的计算按照以下标准: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
在北京买90平米以上商品房可以落北京户口吗
一、在北京买房可以落户北京吗1、北京购房可以落户。但要符合条件:(1)必须要在试点城镇中有合法固定的房间住所以及要有稳定收入的外地人口;(2)要在试点城镇进行必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