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某某某,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某某某
诉讼请求
一、强烈要求贵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二、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鉴定费等 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人为“2007年2月28日事件”的受害者。2007年2月28日原告人受到被告人等人群体性的暴力殴打、行凶,具体事发经过如下:
2007年2月28日原告人在本村碰到被告人,向其打听之前原告人之弟与其发生口角的事情,同时劝告说大家都是乡邻乡亲的,不要再闹下去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原告人自以为事情已经平息,但没过多久,大概是2007年2月28日中午12时,在被告人带领下,又在张永志等十几人的参与下,以团伙的方式各自携带工具—木棒来到原告人家中,不由分说地用他们手中的木棒朝原告家人就殴打,直接把原告人打昏过去,当时原告人就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在住院期间被告人及其他参与人均未到医院看望,未赔偿任何的治疗费用,反而态度蛮横,在村里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
原告人的身体遭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极大侵害,原告人的伤情于2007年3月20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原告人的伤仍在治疗之中,以后无法治愈。原告人已因本次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受到极大的伤害,被告人应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鉴于其犯罪行为性质、情节恶劣,造成极大的影响,恳请贵院对其定罪量刑,另被告人有义务赔偿原告人的各项损失,挽回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