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贪官作伪证 公安局副局长被免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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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林业局原局长高玉川贪污8万元,公安机关却开出假的重大立功表现证明为其开脱,导致法院一审对高玉川轻判。榆林市对导致高玉川一审从轻判决所涉的公检法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近日,涉及给高玉川开假证明的公检法三部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林业局原局长高玉川贪污8万元,公安机关却开出假的
重大立功表现证明为其开脱,导致法院一审对高玉川轻判。
榆林市对导致高玉川一审从轻判决所涉的公检法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近日,涉及给高玉川开假证明的公检法三部门15名执法干部,被给予不同程度党纪、政纪处分。
高玉川系靖边县原林业局局长,2002年被靖边县当地农民举报有贪污
犯罪嫌疑,2004年榆林市检察院
立案侦查,2005年7月17日
侦查终结,最终认定有8万元的贪污事实,之后向横山县法院对高玉川
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出具了高玉川的“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由靖边县公安局开具的该证明称,高玉川曾帮助公安机关破案。
后经省、市专案组调查落实,所开假证明主要与原靖边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平、民警魏东有关。为此,榆林市纪检委对靖边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平作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一级、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的决定;对魏东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一级、建议调离公安机关的决定;对横山县检察院柳彦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公诉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前天下午,靖边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证实,王平已被该县组织部于1月2日发文免去该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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