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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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规定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
人民检察院
抗诉的规定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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