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12-12-1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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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必须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证据。“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包括致人轻伤。重伤、死亡,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 120条第 2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必须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
鉴定结论,并由鉴定人签名,医院 加盖
公章。否则,不能作为
证据。“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包括致人
轻伤。重伤、死亡,但不是由于伤害案致死亡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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