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期间社保如何处理
从业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112)18号)规定应以你18年工作期间的9个月工资总额除以9个月计算得出18年平均工资。其剔除的不仅是生育津贴还包括该时间期限。涉及经济补偿。因此下一年度你在核算月平均工资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