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哺乳假怎么算
产假包括七方面内容:
1、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产后);
2、晚育者,增加产假1个月;
3、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
4、医院证实,难产增加产假15天;
5、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
6、流产休假:妊娠12周及以下流产的为15天,12-16周流产的为30天,16-28周流产的为42天,怀孕28周及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7、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5天(上取环同时进行的按取环对待)
一般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当然包括双休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