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继承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1-12-28 07:01: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 那种法律规定了房产所有权分配?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的 要拟定一份财产分割协议 在离婚财产中 房产应该是最主要的一个 离婚双方在争夺房产上面 经常闹出矛盾。我国的新婚姻法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明确的条文 那么 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一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 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 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 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 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 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 可以作价分给一方 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 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 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 根据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 婚后买房的 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 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离婚的时候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买房 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可以视为对一方的赠与 属于个人财产。
  • 那条法律规定了房产所有权分配?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的 要拟定一份财产分割协议 在离婚财产中 房产应该是最主要的一个 离婚双方在争夺房产上面 经常闹出矛盾。我国的新婚姻法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明确的条文 那么 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一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 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 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 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 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 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 可以作价分给一方 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 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 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 根据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 婚后买房的 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 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离婚的时候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买房 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可以视为对一方的赠与 属于个人财产。
  • 关于房屋租赁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我想关于股份的法律知识
    你可以看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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