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怎么样起诉离婚
1、协商一致没打成离婚协议至民政局协商离婚;
2、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或另一方消失不见的,只能有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查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另一方不到庭的,也可以做缺席判决离婚。
协商离婚的,可以由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律师起草起诉状、代为立案、代理出庭诉讼或应诉。
衡量感情破裂的因素主要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里的重婚有两种形式: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第二种是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