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选择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起诉的途径呢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强制性规定,不过今年两会有代表提出建议取消,因为除了拖时间这个制度已经快失去存在的意义了。经济纠纷可以约定或裁或审,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斥诉讼,但是必须在诉讼一审开庭之前向法院提出有仲裁协议。同时这个仲裁协议必须是有效的,即不能出现“由A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某地仲裁委(当地有数个仲裁委)仲裁”这种不明确仲裁委员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而且经济纠纷的仲裁裁决具有“一裁终局”的性质,即裁决之后不能上诉。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申请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