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究医院责任吗?请各位专家来指点一下,非常 急切
1、关于钢板的问题:
一种情况有可能是钢板本身质量问题,没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建议你尽量保留钢板做为以后的证据。另一种情况可能钢板本身质量没有问题,但是由于患者在功能锻炼过程中造成钢板本身疲劳断裂或弯曲,这种情况在临床也有发生。
2、关于钢板断裂后的治疗的问题:
这与钢板断裂的程度和骨折愈合的程度有很大关系。如果说钢板在体内完全断裂,并且造成骨折移位,影响愈合,那在病人体内它只是个异物,失去了治疗作用。应该早期取出,骨折断端重新复位做内固定。医院的牵引治疗值得商榷,但是最好要根据当时的临床X线片和其他材料来判断是否符合治疗常规。
3、关于是否存在医生脱岗的问题:
医生助理是不是可以独立值班,当时科室是两人值班还是一人值班,各个医院的规定不是很一致,你的描述也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和患者同病房的病友保留联系方式,也许他们可以证明抢救时的情况,可能会给你提供帮助。
4、保留证据,尽量全面的复印病历材料。具体应该做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司法鉴定,各地法院关于这两种鉴定的认识和规定不完全一致。首要的问题是分析医院方在治疗中有无过错,假如基本能肯定医院在治疗中存在过错,我还是倾向于做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