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继承需要有什么条件才能成立?
1、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你母亲厂里分给她的房子,即使不被你继父改成他的名字,也将被视为是你母亲与继父的共同财产,每人各拥有1/2产权。
2、在你继父去世后,属于他的1/2产权,将作为他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你母亲和继父的女儿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1/2,总房产的1/4产权。
3、该房子由于继承后的产权所有变成了你母亲持有3/4产权,你继父的女儿拥有1/4产权,因此,你母亲想过户到她名下,就必须征得你继父女儿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的。
4、因为你在当年父母离婚时,被判给父亲抚养,且在你11岁时父亲因病过世后一直跟着爷爷生活,并未与继父产生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综上,你母亲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前提是,你继父的女儿宣布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而能够让她放弃继承权的做法,恐怕只有先对该房子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价,对其拥有的1/4产权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从而达到其放弃遗产继承,由你母亲全部继承你继父的遗产,再进行产权变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