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与新三板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0-06-10 08:23: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 服务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解除就不存在服务期。除了竞业禁止。
  • 新三板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 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 公司成立日与核准日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成立日期是章程上的日期,核准日期是营业执照上的开始日期,前十天左右。
    李浩律师
    李浩律师
    婚姻家庭
    查看
  • 直销与非法传销分别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直销的定义 第一个特征∶首先直销是一种个人创业模式. 第二个特征∶直销人员是按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来进行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和推广. 第三个特征∶必须培训直销人员 第四个特征∶直销公司产品必须优质且物有所值,并且具退货制度. 第五个特征∶直销人员的收入来源于二部分∶一是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 者而计提的报酬;二是教授或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脑力劳动 的付出,并通过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公司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六个特征∶直销员借用直销公司提供的一切设施(店铺、电脑管理系统、培训会议等)或者其它公司的培训建立一个公司与自己共有的永久顾客消费群. 直销就是直销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把产品或商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而计提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英文叫directselling. 非法传销的定义 1、参加者的主要业务是介绍他人参加; 2、以给付金钱或认购商品等方式交纳高额入门(入会、入网)费作为加入和介绍他人加入、个人发展下线、取得相应名衔和职位等条件,并从新成员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这是根本的特征); 3、收入主要来自于参加者的入门费、培训费、资料费或强行购买产品的费用等, 而非来自于销售价有所值的本企业自产产品; 4、参加者之间相互传卖产品; 5、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 6、经营者对参加者许诺给与高额回报; 7、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公开市价牟取暴利; 8、经营者对参加者的报酬或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做虚假宣传诱人加入或销售等; 9、已转型的原传销企业推销人员发展下线销售产品时层层加价. 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鞠哲律师
    鞠哲律师
    损害赔偿
    查看
声明:以上内容找法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叫新三板
什么叫新三板
企业法律顾问 13370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你好,我想问一下技术股如何分红,占公司技术股的15%
一般地说来,股东分红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35
你好,我询股权纠纷,关于我和另一个股东的利益纠纷
发生股权争议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既然是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 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出资的股东 用出资偿还股份比例的债务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05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