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吗?
您好,不一定是同一个人。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而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拥有最高决策权并承担主要责任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