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婚晚育男方陪产假是多少天 ?
产假期限为:
⑴ 符合国家晚育政策规定,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 180 天;
⑵ 不符合国家晚育政策规定,或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 90 天;
⑶ 怀孕不满 3 个月流产的给假 15-30 天,怀孕满 3 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 42 天;
⑷ 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 15 天;
⑸ 员工采取节育措施的按医院证明给假。
产假均包括法定公休假日。
护理假:男方符合晚婚晚育的政策规定,在配偶生育期间,可给予护理假7天(不含法定公休假) ,不可以转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