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女方名字离婚归谁
如果房产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男方与她人同居 女方在离婚时 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