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
你好!(1)按照你所说的情况看,你爷爷作出口头遗嘱的时间晚于自书遗嘱,本来应该按照口头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但由于见证人均属于利害关系人,因此遗嘱的有效性受到了法院质疑。法院一审判决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我认为,你可以从法理的角度据理力争。法律之所以对遗嘱见证人进行限制,无非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正如你说的,双方都是利害关系人,且都自愿签字证实遗嘱证实,并且你还有录音为证,是能够对遗嘱真实性进行证明的,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2)至于你父亲和姑姑,如果能够证实确实没有经济来源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话,可以要求法院在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另外,如果你姑姑有子女或老伴儿的话,可能很难被认定为无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所以建议你收集好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