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乌多少岁算童工
咨询者你好:
第一、童工是指使用十六周岁以下的人作为工人;
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
(一)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的;
(二)利用寒暑假期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三)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未考入初中的满十三周岁的少年,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六小时、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第二、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后,经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一次性发给4000元至6000元残疾补助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发给16000元补助费;童工死亡的,发给童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400元丧补助费和16000元至20000元的一次性经济赔偿费。
第四条 对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每使用一名童工,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