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19-10-17 06:06: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 土地拍卖资金没有公布
    向当地乡镇领导反映了没有?意见如何? 土地收益分配属于全体村民讨论一致后可以实施的项目。如有较大多数村民要求讨论分配的,可以依法进行! 法律依据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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