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1、迁入户口的办理
居民因婚嫁、搬迁等原因,需在市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人户一致、正当合理”的原则,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需持证件为:
(1) 户口簿
(2) 身份证
(3) 结婚证
(4) 房屋租用证或私房产权证
(5) 16周岁以上迁移人照片一张(黑白、一寸、大头、大光纸、近期、免冠、正面照、即身份证照)
(6) 其他
配偶间无特殊情况,不予分别迁往两处。
2、迁出户口的办理
因录取、调动投靠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市外)手续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持证件为:
(1) 户口簿
(2) 身份证
(3) 《录取通知书》或《准迁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