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起诉,请问怎么确定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法院?
海事诉讼的地域统辖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确定,但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统辖,按照以下规则:
1.海事侵权诉讼,除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8—30条的规则以外,还能够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统辖;
2.海上运输合同诉讼,除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则以外,还能够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统辖;
3.因海船租用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统辖;
4.因海上保赔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端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统辖:
5.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定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