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承了去世的爸爸3万元遗产,现在我的姑姑要求我和她对爷爷奶奶的赡养责任一人一半,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是除父母子女关系以外的最近的直系血亲。在正常情况下,父母由子女赡养。但当年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子女已经死亡时,由谁赡养呢?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此可知,当年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律义务。
孙子没有赡养祖父母的法律义务;但如果你的姑姑没有赡养能力,且祖父母没有生活来源,你作为成年人,就有赡养祖父母的法律义务.无论如何,孙子做为成年人,都有赡养其祖父母的道德义务。
如果你的姑姑能养,那么你没法律义务赡养,但是有道德义务(良心过的去可以不养)
如果祖父没人养等着饿死了,那么你就有法律义务养(无论如何都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