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廉租房申请标准
按照我市现行的廉租住房申请要求,只要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其一,家庭收入标准为: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万盛、双桥、渝北、巴南等11个区及北部新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等13个区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南川、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16个县(自治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
其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标准为低于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