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了国外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美国海关在处理商标侵权产品时的措施与中国不同,要严厉一些。
美国对海关没收的侵权物品的处置方法规定于19 U.S.C 1526和19 CFR§133.52。
19 U.S.C 1526规定了海关没收的假冒商标商品的处置方法,具体为:(1)销毁假冒商标的商品;(2)如果这些商品是安全的、对身体无害的,在征得商标持有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在将假冒商标去除后按以下方法处理:①送至需要的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机构;②捐赠给需要的慈善机构;③没收90天后,有海关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出售之前需要确定没有政府机关或慈善机构需要这些商品。
既然在次要产品上,应该做产品区分,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