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该怎么办?
我们2000以农村风俗年结婚,现有一男孩,9岁。结婚时双方都还不满18岁,至今我们也还没登记过结婚。现在我们双方都闹的很僵,甚至有3年没有同居了,现要解除同居关系,本人〈男方愿意自己抚养孩子,不要女方负担〉,试问我还应该给女方补偿些什么吗?女方到我家后,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只是到我家后造了几片八角林,现在开始挂果。这属于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吗?〈因为本人男方是超生人口,没有土地,现在一直与爸妈.哥哥一起住〉,法院会判决林木给女方吗?敬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补充: 林木是种在责任地里,责任地是我妈和哥的。我本是超生,没有分到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