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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卖房

夫妻一方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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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10 16:06:56
夫妻一方卖房,可以追回吗?买受人不构成《物权法》的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为交易的房屋并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亦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买受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已经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且房屋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的,买卖... 更多

  夫妻一方卖房,可以追回吗?买受人不构成《物权法》的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为交易的房屋并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亦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买受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已经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且房屋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的,买卖合同已经构成法律上履行不能的法院应当释明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经释明买受人坚持履行合同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夫妻一方卖房,因为配偶一方的不同意,该买卖合同已经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形。综上,《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已不具备履行可能,出售房屋将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如确属夫妻一方私自签署的卖房合同,在很大程度上会出现履行不能的法律障碍,甚至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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