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如何写,向哪些机构申请
医疗救助的对象有:
(1)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
(2)持有绍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者;
(3)持有绍兴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户;
(4)因见义勇为而致病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5)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
(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帮扶对象。
列入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范围的对象,应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尊敬的xx领导:
我因为………………………………………………………………………………………………………………………………………………
所以,我想申请医疗救助,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附:医疗救助申请流程,希望能够帮到你。
1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于次年 1 月 , 持身份证、《**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户口薄、病历、医疗费结算单据飞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 农业户籍的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满 5 年的配偶还必须提供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提出申请 , 填写《**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由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初审后分批上报街道办事处或乡 ( 镇 ) 人民政府。
2 、经街道办事处或乡 ( 镇 )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
3 、经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后交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医疗费救助金额 , 并返回社区公示 7天。
4 、经公示无异议的 , 由区民政局汇总上报至市民政局 , 由市民政局逐级下拨医疗救助金 ,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
5、 对持有《**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成员,当年自负医疗费在500元以上即可实施提前救助,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可救助额度予以全额支付;对持有《**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成员,当年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 1 万元或当年已死亡人员可提前予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按经医保机构核定的应救助额的 80% 预付,次年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