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公司不按合同履行
根据你说的情况,该公司很可能是“骗子公司”。在中国许多大城市活跃着众多“投资公司”,它们以风险投资、外商投资、项目融资等名义活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资金需求方索要各式名目的费用。很简单的道理,当“投资公司”要去项目所在地考察,而由项目方承担差旅费用等考察费用时,项目方应当有足够的警觉。试想,一个连差旅费用都出不起的公司,它能有多大实力呢?而且正规的融资公司通常都是先让项目方受益,然后再收取利息,而不会先收利息再放款。目前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贵公司可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同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