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法人资格问题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给于的一种行政处罚。登记管理机关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吊销行为,是对企业登记设立行为的否定,是对企业 法人资格的直接的剥夺,企业因此不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某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但清算期间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