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养老金上调细则
据了解,烟台开发区目前共有退休、退职人员19171人,此次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分普遍调整和适当调整两部分。
普遍调整是对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第二部分按2009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4%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养老标准:(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50元;(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60元;(3)原工商业者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4)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30元和50元。其中,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70元、40元和60元;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人员,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