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公安局是否要给出立案与不立案的书面通知书?
您好,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绝大部分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立案的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