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会被强制拍卖吗?
您好!如果您与第三人之间满足如下条件:您与第三人已就不动产买卖达成协议,第三人已经支付购房的全部价款,并已经实际占有;第三人对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手续没有过错。并且以上条件应发生在执行法院司法查封之前,那么在此条件下,第三人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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