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异地经营是否必须办理分公
是的,
办理分公司所需要的文件 1、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2、 总公司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3、 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4、 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四份; 5、 总公司的成立分公司的决定和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原件(需盖公章及全体股东签名); 6、 总公司的验资报告4份(需加盖公章)和章程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7、 总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份(需加盖公章); 8、 分公司负责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及简历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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