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二审的判决,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有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资料后多长时间必须给回复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从以上相关相间算,应该是二十五天内报送二审法院。建议你到是院问一下,是否收到了。如果已经到了二审法院,则适用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如果没有报送,建议向该院院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