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规定,律师回复意见如下:
1、2002年12月1日起,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
2、该标准规定,构成多个伤残等级的残疾赔偿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3、式中符号含义: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按其中最高一个级别计算。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一个的伤残赔偿指数(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对于上述计算公式的通俗表达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其中“伤残赔偿总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龄来计算确定,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