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储存',是指明知是别人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邮递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寄存的行为"。《决议》第一条将其修正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合法贮存',是指明知是别人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邮递的枪支、弹药而为其寄存的行为,或许不合法寄存爆炸物的行为"。这样修正,就把不合法寄存经过各种途径获得的爆炸物都囊括进来,既阻塞了在打击不合法贮存爆炸物违法方面的缝隙,又持续坚持了《解说》断定的不合法贮存枪支、弹药罪和不合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