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法条有哪些?规定是怎样的呢
【第一章:总则】
(1)指出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意义: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规定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