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书
一、申报者必须具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申请书
2、 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购房人系境外人士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
3、 未曾被刑事处罚的公证书和未曾被劳动教养的证明;
4、 计生委的计划生育证明;1.独生子女证2.生育二胎的需有准生证
5、 婚姻状况证明(注明未婚、初婚、生育子女情况) 6、 卫生防疫证明;
7、 本人固定合法住所的证明:本人产权证或户主同意接受的书面意见及产权证或租赁凭证或单位产权证(单位注册地除外)及单位法人同意分配给申请人的分房证明(购房类除外);
7、 结婚证、离婚证(调解书、协议书、判决书)
二、(投资类)申报蓝印户口还须增加以下材料:
1、 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近期(半年以内)验资报告;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 投资者出具的保荐书;
4、 投资者出具的属于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工艺技能的操作人员的证明;
5、 公证部门出具的与投资者或者其配偶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的公证书以及相关依据。
6、 外省市单位或个人投资的依据。
三、(聘用类)申报蓝印户口还须增加以下材料:
1、 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2、 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3、 任职证明(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任部门经理以上或厂长等管理职务聘书证明)及工作实绩的证明;
4、 申请人本市连续三年申办暂位户口的登记证明;
5、 在同一单位已连续聘用的工作年限证明;
6、 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等. 四、(购房类)申报蓝印户口还须增加以下材料:
1、 购买商品住宅达到申报蓝印户口标准确认表;
2、 出售合同(原件,预售合同必须要有交接书) 3、 房地产权证;(整本复印)
4、 购房人与申请人关系的户籍证明;
5、 公证部门出具的购房者与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6、 监护人出具的监护公证书及户籍证明;
7、 购房发票及还款凭证的复印件.
五、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还须具备以下材料:
1、 本人申请;
2、 申请人在本市的《蓝印户口簿》
3、 申请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时原籍的全户户籍证明。
4、 申请蓝印户口转正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曾被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证明。
5、 产权证(整本复印)。
6、 蓝转常时已达到婚龄的(包括之前已婚未育的),要有目前婚育状况证明.
注
1、 各种证明必须加盖单位行政或组织人事或劳资保卫部门公章;
2、 有关证件可用复印件但原件必须送派出所验收复核,必要时出具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