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小孩太小,一般会判归女方抚养;您老公有过错,您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可以多分得财产;证据方面,你应该尽量收集能够证明您老公有过错、隐匿财产等对您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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