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与非因公死亡单位应有什么待遇
依据《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大劳险字(1996)239号],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费。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按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按照《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大劳发(2008]85号]的规定,该费用按照企业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并随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相应调整。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07)113号]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