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他人安置房应该怎么上税
首先,建议您确认您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哪个种类,是否具备过户的资格。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
其次,关于二手房付款方式需要双方在过户前进行协商约定,没有固定的模式。一般在实际操作中,在过户时大多数情况下卖方要求买方付全款,买方为避免出现问题时陷入被动局面,也可以留有部分尾款在取得房产证时进行支付。但这需要取得卖方的同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在此,给您推荐使用资金监管,这样保证了二手房中买卖的双方最为关心资金安全划转的问题,避免了交易中产生的房产纠纷,解决了甲乙双方最关心的焦点问题。二手房资金监管是买卖双方自愿的行为,不是必须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