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支持吗?
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对照上述法律规定,监护方和孩子似乎已无权再向非监护方主张抚养费, 但结合你所说的情况,我认为上述法律规定的是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权益最基本的维护,是最底线的规定。因为事实法律并不禁止父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对子女尽更多的抚养责任,因此离婚协议中关于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至孩子就业为止的约定应当有效,监护方和孩子有权要求立约对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