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只是想问,未上户挂别人牌照车辆能不能买卖,还有象杜某罗某这种口头协议买卖是否有效。能不能让杜某负连带赔偿责任。能不能帮我找下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与解答。
你好,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去年11月份出台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文规定: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的出借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亦即杜某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杜某和罗某之间只是口头协议,也没有付款证明,书面买卖合同,更没有去登记等,法院是不会采纳的,这个问题你不用当心.何况现在司法实践中重庆市所有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都是参照此指导意见执行,如还有什么疑问可直接打13883504888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