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专利侵权

更新时间:2020-04-01 03:0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 关于专利侵权的判定
    1、只能起诉整机厂商,你公司产品进口美国的行为构成美国A专利的侵权。而材料B的生产商不存在侵权行为。 2、如果成立侵权,整机将被扣押,侵权部件将被销毁。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3、B材料构成侵权的条件是产品落入美国A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整机厂商使用侵权零件生产整机后进口美国的行为构成对美国专利的侵犯,要承担停止进口、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你听说的:“只要材料的生产地或者整机的组装地不在专利覆盖区,就不构成侵权”,是对的。 4、如果A产品与B材料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一样,可以禁止A产品在中国的销售、进口行为。B专利权当然可以作为许可谈判的条件。
  • 我报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部分和别人以前申请过的类似,其他的内容是别人的专利上所没有的,我申报的话算侵权吗?
    一、如果你的专利的技术方案仍然录入对方专利的保护范围仍然是侵权的,即使你的专利是有效并且稳定性没问题。 二、如果你的技术方案没有落入对方的保护范围,那么是不侵权的。 三、判断侵权与否,不能仅看是否等同或相同,应当以全面覆盖原则为准,即你的技术方案是否被对方专利权所全部覆盖。 我是宁波的专利律师,可以代理专利诉讼。
  • 快递单广告能申请专利吗?
    没有解决技术问题,不能申请专利。 如果你设计一种新的快递单,解决了现有快递单的一些问题,则可以申请专利。
  • 我的专利被人侵权了,请问专利侵权如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由于该规定缺乏操作性,很难在司法实践中简单适用,200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以下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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