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没有委托书代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首先,就房子而言,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据我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6条第4项的规定,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但是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实践中,随着房屋价格的不稳定,越来越多的争议产生,法官也能很清楚的分辨出对方的初衷是什么
其次,作为中介来讲,未尽到审慎的义务,并且为提示,肯定存在过错,也可以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