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要离婚,当时的嫁妆彩礼怎莫分
你好
您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上述二、三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您满足上面的情况可以请求法院支持你的判决。
嫁妆
对于嫁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与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为女方所有,除非女方家人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
2 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女方家人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一方的赠与或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
如何分割,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