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合理?
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您的叙述中可以知道,您与您老公在结婚之后,虽然您没有上班只是在家里带孩子,但是财产还是归您们共同所有,当然可以分的属于您的那部分,至于如何分,这要根据您们双方协商,实在不行只有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