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事件
您好, 如果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机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丧葬费:标准为本市、县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四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供养直系亲属。 (二)抚恤金:标准为本市、县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十个月,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三)生活补助费:标准为供养城镇户口一人者,每月按本市、县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供养两人及两人以上者,按50%发给;供养农村或乡镇户口的,按城镇户口供养人标准的70%发给。孤老及孤儿按上列标准的120%发给。
生活补助费按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补助费的30%根据每年本市、县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定期调整。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有企业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