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温补贴标准
2010年1月18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又一次联合发布《广东省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粤人社发〔2010〕19号),该意见针对非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问题,做如了出下规定:
对粤劳社〔2007〕103号文第一条中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问题,由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
依据上述规定,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的问题,放手由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即不再是强制性发放了,这等于将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的发放决定权赋予了企业。